我国2013年施行新的出入境查验检疫收费规范

发布时间 :2022-12-02 22:43:15

  据新华社12月27日音讯,国家质检总局27日表明,依据国务院有关规则,我国从2013年1月1月起施行下降后的出入境查验检疫收费规范。调整后的收费规范可拜见质检总局门户网站“2013年起施行下降的出入境查验检疫费收费规范”专栏。

  据了解,质检总局日前转发了《国家展开变革委 财政部关于下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的告诉》,要求全国各级出入境查验检疫局严厉依照这份告诉的要求,计收出入境查验检疫费用,履行查验检疫各项监管规则,保证查验检疫各项工作安稳有序展开。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出入境查验检疫局各执收单位要按规则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处理改变《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及时将收费文件等向出入境关系人公示、宣扬,一起对外发布事务咨询和投诉告发电话。对不按规则履行收费方针的,将按有关规则追究责任。

  依据规则,调整后的出入境查验检疫收费规范于下一年1月1日起履行。报检日期在2013年1月1日之前的,按原收费规范计收费,对归于2012年第4季度减免收费规模的,免收相关费用;报检日期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含当天)的,按调整后的收费规范计收费。

  国家质检总局表明,欢迎社会各界对出入境查验检疫费新方针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可向当地出入境查验检疫局或质检总局咨询。质检总局咨询电话。 (新华社记者 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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