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针解读:跨境电商出口退运产品税收助力跨境电商开展

发布时间 :2023-02-14 06:12:37

  严重利好!近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产品税收方针的公告》发布(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则,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产品(不含食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交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品产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则履行。已处理的出口退税按现行规则补缴。

  此项方针的推出使跨境电商企业在跨境电商形式下的出口退运成为或许,尤其在必定程度上为高货值产品的海外备货解除了后顾之虑。

  1、用一般交易出口(0110)方法出口的海外仓货品无法依据《公告》进行退运。

  该《公告》覆盖了跨境电商相关的一切四种出口报关方法。可是不适合用0110方法出口的海外仓货品,所以这将鼓舞跨境电商企业更多选用9810项下出口方法出口备货海外仓的货品,以完成未来或许的退运报关环节。可是9810项下退税操作是现在大多数卖家的难点,后续看政府能否针对9810优化退税操作,至少相似0110的退税方法,推进9810出口。

  以中美航线为例,扣除往复海运及报关环节大约占用60天,意味产品在海外仓储4个月之后就要决议退运,否则将错失退运规则的期限。可是4个月让企业很难作出滞销退运的判别。所以现在更适用存在问题被退回的产品,并且一般是高货值产品。

  别的之前出货的跨境电商货品无法享用该《公告》退运方针。回来搜狐,检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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